龙布诗 2008-1-22 02:37
关于“四眼井”青年旅社事件详情,及处理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元月19日18:00点,一江西“驴友”在“四眼井”青年旅社室外的村道上不慎摔倒。由其同队的两个江西“驴友”及“四眼井”青年旅社的大堂经理护送至杭州117医院,经检查四根肋骨摔断。晚上19:00点左右我接到壮壮的电话,得知消息。20:00点张新江(旅途网站董事长)赶往117医院看望当事人。当事因为江西驴友看病钱不够,2000元医药费由张新江垫付。
元月20日“四眼井”青年旅社大掌柜“飘驴”怕伤者所带现金不够又给伤者1000元现金备用。中午伤者的律师到场同“飘驴”协商,以十级伤残为由要赔偿50000元。双方各50%责任所以要赔偿25000元
相关伤者入院后张新江为伤者拉屎倒尿盆;“飘驴”依然放弃比赛,演出和旅社的生意,对伤者全天候的照顾等等细节不提。原本考虑私下处理此事,面对伤者的律师要50%赔偿25000元,因为金额太大无奈只能对簿公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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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途关于事件的态度如下:
[color=red]无论[/color][color=red]是伤者状告网站或“飘驴”的青年旅社,旅途都会和“飘驴”共同面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color]
[color=#ff0000][/color]
[color=#ff0000][/color]
[color=#000000]------------------------------------------------------------------------------------------------------[/color]
[color=#000000][/color]
[color=#000000]如表述情况和事实有出入也请大家说明。[/color]
龙布诗 2008-1-22 02:45
[color=red][b]“驴友节”主委会,借此机会感谢 -----[/b][/color]
[color=red][b]
四眼井,西行漫记,吴山忆贵庐等青年旅社的大力支持![/b][/color]
汉宾 2008-1-22 03:29
[quote]原帖由 [i]龙布诗[/i] 于 2008-1-22 02:37 发表 [url=http://www.t960.com/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62058&ptid=84233][img]http://www.t960.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具体情况如下:
元月19日18:00点,一江西“驴友”在“四眼井”青年旅社室外的村道上不慎摔倒。由其同队的两个江西“驴友”及“四眼井”青年旅社的大堂经理护送至杭州117医院,经检查四根肋骨摔断 ... [/quote]
当事因为江西驴友看病钱不够,2000元医药费由张新江垫付。【前面第二个字是错别字,希望改过自新】
汉宾 2008-1-22 03:31
[quote]原帖由 [i]龙布诗[/i] 于 2008-1-22 02:37 发表 [url=http://www.t960.com/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62058&ptid=84233][img]http://www.t960.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具体情况如下:
元月19日18:00点,一江西“驴友”在“四眼井”青年旅社室外的村道上不慎摔倒。由其同队的两个江西“驴友”及“四眼井”青年旅社的大堂经理护送至杭州117医院,经检查四根肋骨摔断 ... [/quote]
元月20日“四眼井”青年旅社大掌柜“飘驴”怕伤者所带现金不够又给伤者1000元现金备用。【这句子只有一个标点符号,明显不够用啊!我这么短的句子都用了两个,希望改善】
汉宾 2008-1-22 03:33
[quote]原帖由 [i]龙布诗[/i] 于 2008-1-22 02:37 发表 [url=http://www.t960.com/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62058&ptid=84233][img]http://www.t960.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具体情况如下:
元月19日18:00点,一江西“驴友”在“四眼井”青年旅社室外的村道上不慎摔倒。由其同队的两个江西“驴友”及“四眼井”青年旅社的大堂经理护送至杭州117医院,经检查四根肋骨摔断 ... [/quote]
以十级伤残为由要赔偿50000元。【部分字,比如“要”的前面这个字,用字不是很妥当,希望下次注意】
文霏 2008-1-22 07:35
男子洗澡时摔断尿道 向浴场索赔29万元
新民网1月21日报道 上海的徐先生到浴场泡澡,在跨进浴池时不慎一脚踏空,致身体呈骑马状撞在浴池的大理石上,尿道被撞断裂,构成十级伤残。徐先生为此告上法院,要求浴场赔偿29万余元。[b]近日,宝山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不支持徐先生的诉请。
[/b]
2006年12月21日晚,徐先生和几名同事饭后到浴场洗澡。当他一脚跨进浴池时,竟然踏空,身体呈骑马状撞在浴池的大理石上,尿道断裂。事后,由于双方无法达成赔偿意愿,徐先生向法院递交了诉状。
徐先生认为,被告水深超过95厘米,浴场内场地湿滑又没有警示标志,被告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疏于管理,对原告受伤负有直接的不可推卸的责任。原告之岳母在知道原告受伤后,病情恶化,于当月23日死亡。因原告受伤部位特殊,严重影响了夫妻生活,由此造成了原告及其家人的精神痛苦。故诉请被告赔偿各种费用共计29万余元。
被告认为,浴池水深高度国家无明文规定,原告受伤是其自身疏忽大意造成的,与被告无关;原告岳母的死亡与本案没有关联,但出于人道可以补偿原告5万元。
[b]宝山区法院审理认为:徐先生自己跨入浴池内泡澡,自身行为有重大疏忽,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至于被告自愿补偿原告5万元,法院予以准许。
[/b]来源: 新民网
晓天 2008-1-22 08:20
唉,怎么会这么不小心啊,昏死昏死
CCDV 2008-1-22 08:28
[em23]
新3569 2008-1-22 08:35
支持法律途径
杭州妞妞 2008-1-22 10:16
慰问一下,昨天看见龙兄在挂点滴,辛苦
老玩童 2008-1-22 10:35
大家都是好人,只是每人想法不同。
大家都是好人,只是每人想法不同。江西的老程是一个很好的人,也很通情达理,其实江西的驴友也是非常讲理的朋友,只可惜我这段时间,我忙驴友节每天只睡了三四个小时,忙昏了头,没有招待江西来的朋友,对此深表歉意,下次来杭州时,一定补上。
老程的事大家都不意看到,我衷心祝愿老程早日康复。在此我特别感动的是漂驴,她每天在1117医院劳累奔波,为老程喂汤喂食,承受了精神与身体的压力,只能说感激与感动!医院我也去了三次,也为老程排尿按摩,我虽当过医生,也还是人生第一次,有二次回家时都差不多到深夜2点多了,第二天六点起来搞活动,真累,路都走不动,也真不想干了。
有件事我很伤心,江西来的律师,开口就是赔偿,这时真的太伤心了。我想首先我们驴友间,先看一下人道补偿,如果谈不来,那么律师也不迟。
我和飘驴本想作些人道补偿,飘驴告诉我江西朋友没有同意,。我想通过法律来解决也没有什么不好。从法律的角度说,我们也可以说无责,你也可说有责,最后法官说了算,不管最后结果怎样?都可以为户外运动提供一个法律依据,少走弯路。
如果江西驴友为老程的事来与我们商谈补偿一事,我们一定积极配合,并尽快早点解决。
[[i] 本帖最后由 老玩童 于 2008-1-22 11:49 编辑 [/i]]
火雨 2008-1-22 11:42
个人认为:有纠纷就应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才是正常的渠道。就是因为太多的私下解决,才导致我国法律
铁索横江 2008-1-22 11:44
吖~怎么最后还是闹的对薄公堂
“ [color=red]无论[/color][color=red]是伤者状告网站或“飘驴”的青年旅社,旅途都会和“飘驴”共同面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color]
[color=#ff0000][/color]
这句好!
文霏 2008-1-22 11:45
[em06]
老玩童 辛苦了!
文霏 2008-1-22 11:45
向飘驴致敬!
[em06]
文霏 2008-1-22 11:51
我不知道老程怎么想?既然叫老程年龄估计也不小了。打官司会把自己的名声打臭。
我个人建议是这种事情私了最好。
飘驴和旅途中国已经表态愿意给一点人道援助。
如果真的有困难,如果真的还不够,那么杭州的众驴友也不会袖手旁观,大家可以或多或少捐助一些。
如果真的弄得对簿公堂,也很难打赢官司。即便是赢了官司,也会失掉人心。将来回想起来,也必然懊悔莫及。将来还怎么可能有朋友呢?
[em02]
花痴 2008-1-22 12:27
我觉得大家都是驴友,本着相互理解,相互体谅应该能把事情处理好的。而且旅舍第一时间叫了救护车并派人跟去照顾,旅途中国也派了领导去看望病人,本来好好的事情,等病人病情稳定他们可以再谈赔付的事,现在猛的出现个律师换了我心里会很不好受,很伤心。既然由律师出面也没什么人情的好谈的,我觉得旅舍和旅途中国已经做到自己该做的,接下来就让法律去处理这件事情吧。不关官司谁输谁赢,我觉得肯定都伤害到了三方,原本应该有更好的方法来处理这事。
反方向の钟 2008-1-22 12:52
生活啊,总是这么充满麻烦的[em24]
kevin 2008-1-22 13:56
主办人员辛苦嘀,还好驴行路上没人摔断什么骨头,容易出事反倒是浴室、过道这些平常的生活场地~~[em24] [em20]
星火燎原 2008-1-22 15:27
感觉大家都不容易的. 换个思路,如果老程有医疗保险的话,是否可以由保险公司出医疗费用呢?
独步天涯 2008-1-22 15:34
不管事态发展最终如何。感受到了主办方“旅途中国”、青年旅社大掌柜“飘驴”及杭州驴友的情谊。
老木 2008-1-22 15:47
我在想,大家是要换个思路想想了。我们来假定一下(一)如果该被邀请方在来杭州市的路上出车祸了,邀请方要承担责任吗?(二)如果比赛队员到杭州市后,他到杭州大夏逛商店摔倒了,主办方要承担责任吗?(三)再来个不好的假定:如果对方队员在杭州市其它地点、时间(非比赛期间)出了其它意外事情呢?主办方要承担责任吗?:)
以上仅仅是假定,不针对任何个人。
[[i] 本帖最后由 老木 于 2008-1-22 16:25 编辑 [/i]]
永嘉登协-阿甫 2008-1-22 16:14
这个事情真的比较晕了!~~~~~~不过打官司听起来严重了点!
至尊玉 2008-1-22 16:33
[quote]原帖由 [i]文霏[/i] 于 2008-1-22 11:51 发表 [url=http://www.t960.com/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62388&ptid=84233][img]http://www.t960.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飘驴和旅途中国已经表态愿意给一点人道援助。
如果真的有困难,如果真的还不够,那么杭州的众 ... [/quote]
这句说的好 这次事情当事方处理的很积极呀
杭州飘驴 2008-1-22 16:50
首先,对旅途中国现在的这种表态,表示衷心的感谢!
但对于详情有些方面要做以纠正:
"元月20日“四眼井”青年旅社大掌柜“飘驴”怕伤者所带现金不够又给伤者1000元现金备用。"
1月19日晚,当得知发生此事时,本人立马到达现场,得知已经拨打急救电话,让大堂经理陈军随之到达医院,19点多,接到陈军电话4根肋骨摔断,安排好旅舍的工作,当即到达117医院,刚好陪同伤者去做B超,验得内脏无碍,回到急诊室时,张总刚到,垫付了2000元的住院费.然后陪同到达病房.
当时伤者需要解便,我不便帮忙,是张总帮助解决的.临近12点,张总以及驴友都相继离去,考虑我是女的,不便照顾,上饶领队晓峰陪同守夜照顾,我离去前,担心还会有治疗需要,就留了1000元,然后才离开的.
杭州飘驴 2008-1-22 16:56
1月20日,一早六点半,我到达旅舍,安排驴友们的早餐工作,这时,当晚就到达的所谓"上饶律师驴友",开始跟我上法律课,告知此事已经是"十级伤残"的严重情节,要求我不要参加任何比赛,今天最好就把此事处理掉.
此时,我完全愣了!受伤老程的早饭还没有准备好,许多的事情还没有头绪,我就要把此事按法律的条例去严重的对待,那一刻那种压力与伤怀,开始伴随这几日的分秒里.
7点多,我把早饭送到医院,安排了我的瑜伽学生,也是我的好友,萍萍在那里照顾病人.然后开始按照上饶律师驴友的"好心提醒",学习有关的法律条例,不断的打电话,找我可以找到的几个律师朋友咨询此事.原本我看来并不复杂的问题,此刻,让我头晕脑胀了.这时,上饶律师还不断的来电催我,要找我的律师协商此事.然后告诉我,这事到法院,要定责的话,要5万大洋.那一刻就更晕了.晕到开车时追尾,又希里糊涂赔了500大洋.那一天,对于我,真是倒霉到家的事.傍晚时分回到旅舍,又碰到另一驴友,说把1080元现金和身份证放在房间枕头下,忘记拿了,现在没有了.此刻的我,再也没有什么精力去折腾这事了,立马从自己的钱包里,再跟朋友借了钱,把1080元给他.
.非常感谢此位律师驴友,当天中午他到书店买了几本法律书,针对"十级致残"的问题,用书本又继续给我上课.
更感谢,晚上,我的好友律师和上饶律师,为了我们双方着想,拿着计算器,按照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有关费用,在那里一项一项的讨价还价.唉!此刻我真的不知该说什么了.
1月20日晚上22点了,张总终于忙完了驴友节的工作,在我们双方的多次电话催促下,来到了我们的旅舍,继续商讨此事.然后张总又要求要去医院看受伤的老程,我就再次陪同前往,陪同去的还有旅途的壮壮,另一驴友探路者.我们三人在病房外,张总进病房与老程商量,希望本着驴情,老程可以有自己的意见,协商此事.晚上12点多了我们离开医院,张总告诉我,2W5似乎不是老程本意,还是可以协商的.
1月21日周一,路开始堵了,7点多从家里出发,8点多才到达旅舍,跟上饶律师驴友继续沟通,指出昨晚张总说的,老程的意思.上饶律师驴友表示否认,要求我一人前往再问清楚.9点多,我再次带着早餐到达医院,又继续问清此事.老程的意思跟律师是一样的.5W是法律条例的意思,本着驴情,他们愿意承担一半的责任,另一半2W5应该我们去承担.
[[i] 本帖最后由 杭州飘驴 于 2008-1-22 19:36 编辑 [/i]]
每天退步的牛 2008-1-22 17:00
申请ID后的第一贴,就用来表示对此事件的关注。
我也是住在四眼井的一员,见证过飘驴的热忱。
本着同是驴友的身份,个人认为此事,似乎不应该闹大。
文霏 2008-1-22 17:24
[img]http://www.t960.com/bbs/customavatars/39251.jpg[/img]
向四眼井致敬!
:loveliness: [em06]
文霏 2008-1-22 17:28
我对江西人印象不好了!
江西人怎么这样啊!自己疏忽把钱忘在枕头下,还管别人要啊~!
[em05]
杭州飘驴 2008-1-22 17:31
感谢龙不湿后来给我打了电话,表示了旅途中国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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