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大雨中步行二十分钟回家,浑身湿透直打哆嗦,秋寒来的还真猛烈,夏天真的和我们说拜拜了。用热水洗澡,僵尸终于回归人形,于是上来冒个泡唠叨几句,乘头发还没晾干之前。
一、
MSN上某位好友把签名改成了:你是我的洛丽塔。不禁悄然一笑。记得第一次读《洛丽塔》时,年纪还很小,接着就是几年后看了那本名叫《一树梨花压海棠》的电影。很长一段时间,我的思想总在天马行空,幻想自己化身成那个小尤物洛丽塔,然后有个苍老但儒雅的好色老男人出现,疯狂的迷恋上我,我就是他的生命之光,欲念之火,哈哈:)也许每个男人潜意识里都存在着一种洛丽塔情节,只是,他们都不愿意正面承认而已。我的那位好友不知道又是迷恋上哪位洛丽塔姑娘了呢?
二、
准备重新拿起书本念书,在我三分钟热度还没消退前。不能让那猪头给我比下去,人人都说学法律的最会精打细算,想想看,要是有天或许我们真要走一辈子的话,我什么都算计不过他,那岂不是很吃亏?哈哈,所以,有种就要脑子灵,凭我的小聪明读读书绝不比你差,才不怕你类。
三、
给小熊做窝,翻出一张过期行报,看见上面有段文字很喜欢,现摘录如下:
在路途上想起爱情来,觉得最好的爱情是两个人彼此做个伴。
不要束缚,不要缠绕,不要占有,不要渴望从对方的身上挖掘到意义,
那是注定要落空的东西。而应该是,我们两个人。
并排站在一起,看看这个落寞的人间。
有两个独立的房间,各自在房间里工作。
一起找小餐馆吃晚饭。
散步的时候能够有很多话说。
拥抱在一起的时候觉得安全。
不干涉对方的任何自由,哪怕他还在和旧日女友联络。
不对彼此表白。表白是变相的索取。
很平淡,很熟悉,好象他的气味就是就是你自己身上的气味。
不管何时何地,都要留给彼此距离。
随时可以离开。
想安静的时候,即使他在身边,也像是自己一个人。
有一致的生活品位。包括衣服,唱片,香水,食物等等。
不会太想起对方,但累的时候,知道他就是家。
另:吃完方便面顺便把面汤给了小熊,三分钟后,它在我面前呕吐了.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啊,半夜十二点还要可怜巴巴的拖地板.MD!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