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当读到报纸、网络有关童工遭遇“奴隶”境遇之文字,当看到那头破血流、遍体鳞伤乃至遭工头、打手弄得神智不清之童工图片,以及那些“奄奄一息的苦工被活活埋掉”之消息,我真的震惊了。我不敢相信,在一个法治社会、在人类文明已步入21世纪的今天,竟有人如此丧失天道、人道,把未成年的孩子这般折腾。显然,如果不是新闻媒体的主动介入,这上千名不满14岁的孩子恐怕就要永远沦为黑砖窑的“奴隶”了。
所幸,在新闻媒体的努力下,部分黑砖窑终于曝光了,不但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对童工一事做出了批示,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纪检组长张鸣起一行也感到了山西洪洞,对黑砖场一案的查处进行督促、调查。但显然,无论怎么督促、调查,目光绝不能只停留于黑砖窑及“奴隶主”身上,更要把目标瞄向“奴隶主”背后的“保护伞”身上。任何一条藤蔓要保持其不倒之姿,都会把身子缠绕在其他的大树上。在一个法治社会,这些黑砖窑之所以会如此嚣张,背后必然有着强劲的“保护伞”为其撑腰。
据6月14日国内多家主流媒体报道,当河南40多名父亲到山西黑砖窑解救自己的孩子时,其中一名到黑砖窑寻找孩子的家长发现一个小孩是自己的同乡,想把他带走,结果当地派出所的人说,这小孩是窑场花了几百块钱买来的,你只要找自己的孩子就行了,不要管闲事。更令人震惊的是,一名叫朱广辉的童工被从一个窑场解救出来后,又被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倒卖到另一个黑窑场,并且一个姓冯的劳动监察队员还把朱广辉被解救时补发的300元工钱装进了自己的腰包……
看,这就是保护伞!正是他们丧尽天良、执法犯法、以权谋私、草菅人命,才使得在其管辖范围内的黑砖窑变得目无法纪、异常嚣张。很显然,无论是派出所还是劳动监察部门,都是政府下设的行政机构,都是靠纳税人纳税才得以维继的。而现代社会遵循的一个基本常识是,良好的公共服务包括提供优良的社会环境是民众所需要的,民众亦因此以纳税方式向政府提供资金。
也正是基于此,在政府与纳税人之间,天然地存在着一种权责对等的契约关系。这种关系决定了政府及其下属各职能部门必须担当起自身的职责,具体到公安机关和劳监部门而言,就该义不容辞地担当起解救童工、查处“奴隶主”之重责。然而,临汾、永济等这些地方的公安、劳监等职能部门不但不履行自身应尽职责,反而去充当黑砖窑的靠山,甚至劳监部门还加入倒卖童工恶行之列,在一个法治社会,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感到愤慨?!
这也让人们看到,基于罪恶意念的资本,一旦它跟权力勾结在一起时,那无疑将是一场灾难。当然,在一个市场经济社会,商人包括砖窑老板,他们不可能都自觉做到资本的意念纯正,而可能有着种种“罪恶”。在这时,充当社会“保险闸”的政府职能部门及其手中的权力就必须纯正起来,必须为广大民众维系一个“纯正”的社会生活环境。在这个环境里,诸如控制、倒卖童工乃至其他任何奴役行为,都是绝对不应该出现的。
现在,黑砖窑奴役童工之问题抖露出来了,但有关方面绝不能只是将这根危害人间的藤蔓一拔了之,而更应顺着这根藤,去清理那背后的无数颗“大树”。只有通过对这些“大树”的诊断,找到职能部门及其权力异化、惟利是图的真正根源,才能遏制下一根类似黑砖窑这样的藤蔓继续生根发芽,童工、“奴隶”、倒卖等等,这样的恶劣事件才可能绝迹于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