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广西南宁市13名驴友相邀去郊县森林旅游,不料夜晚露宿时山洪暴发,一名女孩被洪水冲走身亡。女孩的母亲状告驴友,要求另12名驴友赔偿35万元。10月19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我国首例遇难驴友家人状告一同出游的驴友案。
近日,法院宣判结果,领队以及队员全部都要承担责任!一次60元的AA活动赔偿金额高达21万元!这个案例开了中国户外运动案件的先河,可以想象,今后再有此类案件必将受到这次案件判决结果的影响!AA户外运动中的责任到底如何判定!那些领队,老驴们还会有人出来召集活动,带队吗?
我们很幸运的是赶上了中国户外运动发展的一个转折点,但是驴子们也遇到前所未有的困惑:明天我们是否还能一起出行?
这是一份对中国户外运动意义深远的判决书。 11月16日,中国第一起驴友户外遇难,家属状告俱乐部和同行驴友的案件在广西南宁宣判,一审以原告的胜诉终结。领队梁某须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共计16万余元,其他同行驴友连带赔偿近5万元。且不论被告是否上诉,我们的户外运动将如何由此走向规范、有序?各方的利益如何保护?这才是我们要从案件之后深思的问题。






查看全部评论(8)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