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人士认为,透过这起恶劣的伤人案,我们可以窥见导游职责的缺位与导游行业长期面临的生存困境。
全陪和地陪的职责
徐敏超是作为吉林市雾凇旅行社“夕阳红”团队的全陪导游来到云南的,这也是他首次来到云南;昆明大家旅行社则派出导游小彭作为地陪来到丽江。
“我从一开始就觉得闹心,进入云南后,什么都听她的。我丧失了自主权,尤其是在线路安排和进店购物上。她领游客进的店太多。”徐敏超说,这是他导游生涯中遭遇的一次“重创”:全陪居然必须听命于地陪。
云南资深导游方泽华介绍,“全陪”即组团社的导游,随团前往旅游目的地后,其主要履行的职责是监督地接社执行合同,全面保证游客的各项权益和旅游安全,并协调和处理游客在吃、住、行、游、购、娱等各大环节中碰上的烦心事;“地陪”即地接社导游,其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认真落实各项服务,与全陪密切合作,安排好团队在当地的各项活动,做好讲解,同样,其必须全力解决游客在当地碰到的诸多困扰。
“简单点说,全陪就是团队全程的监督者,地陪则是具体的实施者。”方泽华为徐敏超事件感到困惑:全陪和地陪的利益是彼此依存的,绝非敌对关系。但通常情况下,全陪确实需要多听一听地陪的意见,毕竟其对当地旅游状况更熟悉,双方可以积极沟通,在保障履行合同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为游客提供方便。“行程需要全陪来监控,但是地陪可以做一些微调,比如景点是12345,地陪调整为13542,未尝不可。徐敏超和小彭完全可以就此达成共识。”
至于进店购物,方泽华透露,通常全陪和地陪的利益更是高度一致,地陪进店所得的佣金(回扣)必须有全陪的份,因此全陪乐此不疲;但如果全陪(而不是客人)对“进店太多”提出异议,地陪就有义务向地接社汇报,取消合同之外的购物点。
方泽华承认,徐敏超事件不排除存在利益之争。“这只能归咎于徐敏超的性格过于执拗,也说明他还不是一个很老练的导游。”






